(一)感邪即发—卒发、顿发
1.新感外邪较盛—风寒、风热、温热;
2.感受疠气—暴发传染病;
3.情志剧变—暴怒、过悲—气机逆乱、气血失调;
4.毒物所伤—有毒食品、药物中毒;
5.外伤—伤人即病。
(二)伏而后发
感邪后,病邪在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诱因作用下,过时而发)。
机理—感邪轻、浅,正气内敛,邪气伏藏。
1.外感病—“伏气温病”,“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2.内伤病—饮食、情志—伏热、伏火;
3.外伤病—破伤风、狂犬病;
(三)徐发—缓发
内伤病—思虑、房事、嗜酒—积久成疾;
外感湿邪—起病缓慢;
正气不足—感邪较轻—徐发。
(四)继发
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病。
1.肝阳上亢—中风;
2.小儿食积—疳积;
3.哮喘—肺精气虚、心血瘀阻;
4.肝胆疾病—徵积,结石,臌胀;
5.疟疾—疟母。
(五)复发
疾病初愈或缓解阶段,在诱因作用下,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复发的疾病称复病。
机理—余邪未尽,正气未复,诱因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