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法规考点——行政诉讼

执业药师考试法规考点——行政诉讼

1、期限: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15 日);直接起诉(6 个月)。

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行政复议(不服就起诉“它”)

3、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案件:国家行为(国防/外交),抽象行政行为、内部决定、最终裁决、明确授权、非强制性(调解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