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假药论处的情形-药事管理与法规

按假药论处的情形-药事管理与法规

很多朋友对于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了解的不是很清楚,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相关内容提供如下,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执业药师考生朋友带来帮助!

(1)“国药监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使用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4)变质的;

(5)被污染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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