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新规定

2006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新规定

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医执业考试辅导之——2006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新规定

北京张博士医考张银合博士携全体优秀老师助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最新官方消息称: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