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利
(1)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2)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活动;
(3)参加业务培训和医学教育;
(4)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5)获取报酬;
(6)对当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
2、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2)加强自身医德医风建设,树立爱岗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3)改善、提升服务态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严格执行一体化管理的各项规定;
(6)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7)对辖区内的公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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