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叩诊
(1)叩诊的内容:根尖和根尖周牙周膜的健康状况,由叩诊后患牙是否有痛和叩诊牙齿时发出声音的清或浊来辨别;检查牙齿劈裂的部位可由不同方向叩诊后的疼痛来判定。
(2)叩诊的方法:工具用平端的金属手持器械,如口镜、平端镊子的柄端;叩诊方向:垂直叩和侧方叩;先叩正常对照牙,后叩患牙,一般以邻牙做对照;叩诊力量宜先轻后重,以叩诊正常牙不引起疼痛的力量为适宜力量。
(3)患牙对叩诊的反应:按其与正常牙反应的比较,分别定为:叩痛(-):用适宜力量叩诊反应同正常牙;叩痛(±):用适宜力量叩诊引起不适;叩痛(+):重叩引起轻痛;叩痛(+++):轻叩引起剧烈疼痛;叩痛(++):叩痛反应介于(+)和(+++)之间者。
6)扪诊
(1)扪诊的内容:牙齿的动度,牙龈的压痛、肿胀范围及波动感,牙周袋的溢脓,口腔黏膜的质地,肿物的范围、边缘和活动度,淋巴结的大小、有否扪痛、活动或粘连等。
(2)扪诊的方法:口内扪诊多用单个示指,应戴指套,动作要轻柔;口内双指触扪脓肿的波动感,唇颊部的双指扪诊;口外扪诊常用双手扪诊法。扪诊牙齿的“功能动度”时,用示指同时置于患牙及相邻一正常牙的牙颈和龈缘部,令患者做正中 和非正中 运动,示指可以感觉出患牙的异常动度:0度:同正常牙,无异常动度;1度:仅一个 位有异常动度;2度:两个以上 位有异常动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