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张博士医考公卫医师辅导—化学性皮肤灼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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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常温或高温的化学物直接对皮肤刺激、腐蚀作用及化学反应热引起的急性
皮肤损害,可伴有眼灼伤和呼吸道损伤。某些化学物可经皮肤、粘膜吸收中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适用于职业性化
学性皮肤灼伤的诊断及处理。国家医考| 网搜集整理
2 、诊断原则
根据皮肤接触某化学物后所产生的急性皮肤损害,如红斑、水疱、焦痂,即
可诊断为该化学物灼伤。某些化学物如黄磷、酚、热的氯化钡、氰化物、丙烯腈、
四氯化碳、苯胺等还可经皮肤、粘膜吸收,合并该化学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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