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张博士医考公卫医师辅导—化学性皮肤灼伤范围诊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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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皮肤灼伤范围诊断原则是常温或高温的化学物直接对皮肤刺激、腐蚀
作用及化学反应热引起的急性皮肤损害,可伴有眼灼伤和呼吸道损伤。某些化学
物可经皮肤、粘膜吸收中毒。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适用于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的诊断及处理。
2 、诊断原则根据皮肤接触某化学物后所产生的急性皮肤损害,如红斑、水
疱、焦痂,即可诊断为该化学物灼伤。某些化学物如黄磷、酚、热的氯化钡、氰
化物、丙烯腈、四氯化碳、苯胺等还可经皮肤、粘膜吸收,合并该化学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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