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静剂应用原则-公卫执业医师复习考试知识点

镇静剂应用原则-公卫执业医师复习考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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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张博士医考整理了镇静剂应用原则如下:

(1)宜早用,在有抽搐先兆、高热、烦燥,惊厥及肌张力增加时,即与应用:

(2)肌肉松弛后即停;(3)掌握剂量,注意给药时间。常用药物如下:(1)安定:成人10~20mg/次,小儿0.1~03mg/kg/次,肌注,必要时静脉缓注,但不超过10mg.(2)水合氯醛 成人1.5~2g/次,小儿50mg/kg/次(每次不大于1g),鼻饲或保留灌肠。

(3)异戊巴比妥钠(阿米妥钠):成人0.2~0.5g/次,小儿5~10mg/kg/次,稀释后静脉缓注(1ml/分),至惊厥缓解即停注。用时注意观察呼吸,如减慢则立即停止注射。

(4)苯妥英钠:成人0.1g,每6~8小时肌注一次。北京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有积蓄作用,不宜长时间应用。

(5)苯巴比妥:钠、副醛、冬非合剂等可酌情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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