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考官条件

总考官条件

  总考官条件

  除具备考官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取得医师资格并任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具有五年以上临床实践或带教工作经历。
  (二)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解决基地考试过程中发生的疑难问题。
  (三)一般由考试基地依托单位的业务负责人担任。
  (四)至少参加过一次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基本技能考试考官执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