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卫考培〔2016〕3号
关于2016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
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2016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级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需在通知单下方签字)到指定审核地点,上交“报名成功单”后由考点打印“医师资格申请表”。
一、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去除外皮只留内芯);
2、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的,还需填“应届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要求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法人签字和单位公章齐全;
4、带教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即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带教老师所在单位的公章。
5、《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需用人单位出具,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重新加盖公章;
7、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毕业证书复印件;
9、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需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10、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确有专长证书》及《考核合格证书》。
二、审核方式
对于市直考生,我们将采取试用机构和市卫生局双层把关制的程序进行;对县市区考生,将采取试用机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三层把关制的程序进行审核。
1、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对本单位报考考生的身份情况进行审查把关,是否为本单位职工或在本单位试用期满,确定情况真实准确后在考生《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上签字盖章,并出具“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且由法人签字、考试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县市区卫生局对考生身份和资料信息进行审查,同时对所辖医疗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和《保证书》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在考生“考核证明”最下方签署经手人,加盖印章。
3、市卫生局审核人员,每组两人以上同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按照规定严格审核,并在考点审核人位置签署姓名,做到双人签字共同负责。
(四)审核时间和地点
审核地点在白云宾馆(桥东区北长街36号)。各单位具体审核时间见附表。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严把审核关,认真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和《考核证明》,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辖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管理,要求机构如实出具《考核证明》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确保考生身份和报考资料的真实有效。
3、市卫生局审核人员要熟练掌握报名规定和审核工作要求,签订《报名资格复核工作承诺书》,遵循标准统一、把关严格、准确高效的原则,两人以上严格审核,共同签字、共同负责。
4、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属各单位要携带“考生一览表”,在规定时间组织考生现场审核确认。各县市区卫生局可以将考生按工作单位,指定不同的时间段到达现场,以保证审核顺畅、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