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有关学院:
根据广东省卫计委《关
1.备案对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打算在2016年报考执业医师,在2015年8月31日前进入目前所在实习机构,至2016年8月31日前有满1年临床/公卫试用时间,本科专业类别与报考执业医师类别相一致的我校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不论2016年是否应届毕业都进行备案)。(注:执业医师类别分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四类,本科专业类别与硕士阶段拟报考的执业医师类别不一致的同学,请咨询所在学院老师)
2.备案地点:出于执业医师报名时所提交的各种材料需前后一致,以及广州市实行分区备案的现实情况。拟进行备案的同学,请根据自己所在的实习医院在当地进行备案。
在南方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南方医院在白云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南方医院在白云区报名。
在珠江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珠江医院在海珠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珠江医院在海珠区报名。
在第三附属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第三附属医院在天河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第三附属医院在天河区报名。
在中西医结合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中西医结合医院在海珠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中西医结合医院在海珠区报名。
在第五附属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第五附属医院在从化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第五附属医院在从化区报名。
研究生学院在外地医院实习的同学,公卫学院在各预防保健机构实习的同学,请咨询实习单位当地考点备案政策,按照当地政策跟随所在实习机构在当地考点进行备案。
3.备案时间:按照各区考点通知执行,详细请咨询各附属医院/学院负责老师。
4.备案程序,拟备案同学请填写《
5.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第一临床医学院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
刘老师 |
62787002 |
八年制学生 |
兰老师 |
6164240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郑老师 |
61643032 |
第三附属医院 |
秦老师 |
62784061 |
中西医结合医院 |
陈老师 |
61650008 |
第五附属医院 |
骆老师 |
61780010 |
研究生学院 |
汤老师 |
61648367 |
中医药学院 |
杜老师 |
61648244 |
热带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 |
郑老师 |
61648563 |
医院管理处 |
梁老师 |
61648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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