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所需文件下载<<< 一般情况下,报考人员的使用单位是在县级地区都会出现工作单位,如报名时找不到自己的试用单位,需先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医疗机构的材料申请增补。 考生可以在网站上进行添加,申请添加工作单位时,考生须上传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没有医疗机构许可证可上传单位法人证书等扫描件。 申请信息提交后,请主动联系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考点审核,考点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找到添加的工作单位。 操作步骤 01 第一步 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后,在第四个流程【工作单位】页面时候,找不到工作单位情况下,首先第一步,先点击下方的“未找到单位”,如下图①: 示例图① 02 第二步 进入第二个页面,如下示例图②,在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中找到“全国唯一码”,输入后进行查找,若提示未找到医疗机构,请点击下方“未找到单位”: 示例图② 03 第三步 然后,会弹出以下(示例图③)窗口,点击“申请入口”,就会进入示例图④页面: 示例图③ 04 第四步 进入示例图④页面后,在右侧【搜索】边上框框中下拉箭头,选择填报卫生机构信息进行搜索: 示例图④ 05 第五步 确认无该单位信息后,选择左上角“增补申请”,见示例图⑤,进入示例图⑥: 示例图⑤ 06 第六步 按照下面示例图⑥表格进行填写增补申请,提交即可。 示例图⑥ 需要注意 1. 医疗机构的试用情况为现场审核的重要审核条件,考生需对自己填写的工作情况负责; 2. 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者均需上传、缺一不可; 3. 考生提交申请后无需拨打电话或到现场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后完成审核,如审核通过,考生即可在报名页面找到卫生机构完成报名;如未通过,考生可在系统内按照处理意见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