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200112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91日起施行;201512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正,自201611日起施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总则、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责任、附则7章,共4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