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急救及治疗复位方法2

骨折的急救及治疗复位方法2



  切开复位的指征
(骨折需切开复位内固定指证:畸神不入关,陈手放血多。解释:畸形愈合,合并神经损伤,不稳定骨折,骨折断端内有软组织嵌入,关节内骨折,陈旧性骨折,手法复位失败,开放性骨折,合并血管损伤,多发性骨折.)
  ①骨折断端间有肌肉、骨膜或肌腱等软组织嵌入,手法复位失败者;
  ②关节内骨折手法复位后对合不好,将影响关节功能者;
  ③手法复位与外固定未能达到功能复位的标准而将严重影响功能者;
  ④骨折并发主要的血管损伤,在处理血管时,宜同时作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⑤多处骨折为了便于护理及治疗,防止发生并发症,可选择适当的部位施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固定方法:外固定和内固定。
  外固定:主要用于骨折经手法复位后的患者,也有些骨折经切开复位内固定后,需加用外固定者。常用的外固定方法有小夹板、石膏绷带、持续牵引和外固定器、外展架。
  内固定:主要用于切开复位后,采用金属内固定物将骨折段于解剖复位的位置予以固定。包括接骨板、螺丝钉、髓内针、加压钢板、自体或异体植骨片等。有些骨折,如股骨颈骨折,可于手法复位后,在X线监视下,从股骨大转子下方,向股骨颈穿入三刃针或钢针作内固定。
  4.复位标准
  (1)解剖复位:骨折段通过复位,恢复了正常的解剖关系,即骨折对位对线完全良好。
  (2)功能复位:临床上有时虽尽了最大努力,仍未能达到解剖复位,但骨折愈合后对肢体功能无明显影响者,称功能复位。每一部位功能复位的标准不尽一致,一般认为:①骨折部的旋转移位、分离移位必须完全矫正。②成人下肢骨折缩短移位不超过1cm。③向前或向后轻微成角移位,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日后可在骨痂改造塑形期自行矫正。向侧方成角与关节活动方向垂直,日后不能自行矫正,必须完全复位。④肱骨干稍有畸形,对功能影响不多;前臂双骨折要求对位对线都好,否则将影响前臂旋转功能。⑤长骨干横骨折,复位如能端端对接,对位应至少达1/3左右,干骺端骨折侧方移位经复位后,至少应对位达3/4左右。⑥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时期,下肢骨折缩短2cm以内,若无骨骺损伤,可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自行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