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器伤--二期处理:分延期缝合和二期缝合

火器伤--二期处理:分延期缝合和二期缝合

1.延期缝合(延迟初期缝合):在清创处理后4~7天,伤口已有少量的肉芽组织形成,如果肉芽新鲜清洁、均匀,没有过多的渗液或脓液积聚,周围组织无明显的炎症现象,可将伤口缝合。
  2.二期缝合:伤口已发生感染,或由于其他原因,错过了延期缝合的时机,此后所施行的伤口缝合称为二期缝合。
  (1)早二期缝合:在初期清创处理后8~14天进行。
  (2)晚二期缝合:在初期清创处理14天后进行。
  初期处理火器伤清创后伤口应作一期缝合的是(答案:C)
  A.臀部  B.腰部  C.膝关节腔 D.上臂  E.手掌
  几点说明
  1.本章曾出现6道考题,火器伤占1。
  2.清洁伤口和处理后达到清洁伤口的(8小时以内伤口,最多不超过24小时),缝合!否则,换药!
  3.火器伤不缝合,但体腔与外界相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