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尿管损伤治疗

输尿管损伤治疗

1.早期治疗外伤性输尿管损伤的处理原则应先抗休克,处理其他严重的合并损伤,而后处理输尿管损伤。只要病情允许,输尿管损伤应尽早修复,以利尿液通畅,保护肾功能。尿外渗应彻底引流,避免继发感染。

1)输尿管逆行插管所致的黏膜损伤出血,常不作特殊处理。但是,如输尿管镜检查或治疗时引起输尿管黏膜损伤面积较广或合并黏膜下损伤较深,则宜置入输尿管内双J形输尿管支架引流管,引流10天左右再拔除。

2)输尿管钳夹伤或轻度裂伤:宜从输尿管切口置入双J形输尿管支架引流管,留置2周后拔除。

3)输尿管被误扎:术中发现误扎,应立即松解,如该处缺血坏死,则需切除该处输尿管缺血段,作端端吻合,并留置双J形输尿管支架引流管34周。

4)输尿管断离、部分缺损:若输尿管断离部位较高,两断端对合后无张力者可施行端端吻合术。下1/3段损伤,部分缺损宜作输尿管膀胱吻合术或膀胱壁瓣输尿管下段成形术。若输尿管缺损过多,按具体情况选做输尿管皮肤造口术或自体肾移植术甚至回肠代输尿管术。

2.晚期并发症治疗

1)输尿管狭窄:可试行输尿管插管、扩张或留置双J形输尿管支架引流管,依不同情况决定留置时间长短。狭窄严重或置管不成功,应视具体病情决定下一步手术,即进行输尿管周围粘连松解术或狭窄段切除端端吻合术。

2)尿瘘:输尿管皮肤瘘或输尿管阴道瘘多发生在伤后3个月左右,待伤口水肿、尿外渗及感染所致炎性反应消退后应进行输尿管修复,或与膀胱吻合。

3)输尿管完全梗阻:对输尿管损伤所致完全性梗阻暂不能解除时,可先行病侧肾造瘘术,3个月后再行输尿管修复。

4)肾功能重度损害或丧失:对损伤性输尿管狭窄所致严重肾积水或感染,肾功能重度损害或丧失者,若对侧肾正常,可施行患侧肾切除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