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后】
多数患者及时停药后预后良好,肝损伤严重者预后较差。据报道,不同类型药物性肝病的病死率有差异,肝细胞型约12.7%、胆汁淤积型约7.8%、混合型约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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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4-1RUCAM评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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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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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物治疗与发生肝损伤的时间关系 (1)初次治疗5~90天,后续治疗1~+2 15天 (2)初次治疗<5天或>90天;后续治疗>+1 15天 (3)停约时间≤15天+1 2.撤药反应 (1)停约后8天内ALT从峰值下降≥50%+3 (2)停约后30天内ALT从峰值下降≥50%+2 (3)停药30天后,ALT从峰值下降≥50%0 (4)停约30天后,ALT峰值下降<50%-2 3.危险因素 (1)饮酒或妊娠+1 (2)无饮酒或妊娠0 (3)年龄≥55岁+1 (4)年龄<55岁0 4.伴随用药 (1)伴随用药肝毒性不明,但发病时间-1 符合 (2)已知伴随用药的肝毒性且与发病时-2 间符合 (3)有伴随用药导致肝损伤的证据(如再-3 用约反应等) |
5.除外其他非药物因素 6.土要因素:甲型、乙型或丙型病毒性肝 炎;胆道阻塞;酒精性肝病;近期有血压 急剧下降史。 其他因素:本身疾病并发症;巨细胞病 毒、EB病毒或Herpes病毒感染 (1)除外以上所有因素+2 (2)除外6个主要因素+1 (3)可除外4~5个土要因素0 (4)除外主要因素<4个-2 (5)高度可能为非药物因素-3 7.药物肝毒性的已知情况 (1)在说明书中已注明+2 (2)曾有报道但未在说明书中注明+1 (3)无相关报告0 8.再用药反应 (1)阳性(再用药后ALT升高>2倍正常+2 值上限) (2)可疑阳性(再用药后ALT升高>2倍+1 正常值上限,但同时合并使用其他药 ) (3)阴性(再用药后ALT升高<2倍正常-2 值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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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后判断:>8:极有可能;6~8:很可能有关;3~5:可能有关;l~2:可能无关;≤0:无关
【预防】
①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肝肾功能障碍者、新生儿及营养障碍者应注意药物的选择和剂量;②尽量避免使用具有潜在肝毒性的药物;③加强对新药治疗时不良反应的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