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恢复期的处理

(十三)恢复期的处理


如病情稳定,体力增进,可考虑出院。近年主张出院前作症状限制性运动负荷心电图、放射性核素和(或)超声显像检查,对未行血运重建者,如显示心肌缺血或心功能较差,宜行冠状动脉造影检查考虑进一步处理。提倡AMI恢复后,进行康复治疗,逐步作适当的体育锻炼,有利于体力和工作能力的增进。经24个月的体力活动锻炼后,酌情恢复部分或轻工作,以后部分患者可恢复全天工作,但应避免过重体力劳动或精神过度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