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必须及时消除,以免演变为严重心律失常甚至猝死(见本篇第三章)。
1.发生室颤或持续多形性室速时,尽快采用非同步直流电除颤或同步直流电复律。单形性室速药物疗效不满意时也应及早用同步直流电复律。
2.一旦发现室性期前收缩或室速,立即用利多卡因50~100mg静脉注射,每5~10分钟重复1次,至期前收缩消失或总量已达300mg,继以1~3mg/min的速度静脉滴注维持(100mg加入5%葡萄糖液100ml,滴注1~3ml/min)。如室性心律失常反复可用胺碘酮治疗。
3.对缓慢性心律失常可用阿托品0.5~1mg肌内或静脉注射。
4.房室传导阻滞发展到二度或三度,伴有血流动力学障碍者,宜用人工心脏起搏器作临时的经静脉心内膜右心室起搏治疗,待传导阻滞消失后撤除。
5.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选用维拉帕米、地尔硫?、美托洛尔、洋地黄制剂或胺碘酮等药物治疗不能控制时,可考虑用同步直流电复律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