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电复律-电复律与电除颤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心脏电复律-电复律与电除颤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电复律与电除颤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电转复和电除颤的适应证主要包括两大类:各种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恶性心律失常以及各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快速型心律失常。总的原则是,对于任何快速型的心律失常,如导致血流动力学障碍或心绞痛发作加重,药物治疗无效者,均应考虑电复律或电除颤。

(一)恶性室性心律失常

患者发生室速后,如果经药物治疗后不能很快纠正,或一开始血流动力学即受到严重影响,如室速伴意识障碍、严重低血压或急性肺水肿,应立即采用同步电复律,不要因反复选用药物延误抢救。

如果室速不能成功转复,或转复后反复发作,应注意有无缺氧,水、电解质紊乱或酸碱不平衡的因素,有时静脉注射胺碘酮、利多卡因可提高转复成功率和减少转复后的复发。

心室颤动患者抢救成功的关键在于及时发现和果断处理。导致电除颤成功率降低的主要

因素包括时间延误、缺氧、和酸中毒等。医务人员应在室颤发生13分钟内有效电除颤,间隔时间越短,除颤成功率越高。对于顽固性心室颤动患者,必要时可静脉推注利多卡因或胺碘酮等药;若心室颤动波较纤细,可静脉推注肾上腺素,使颤动波变大,易于转复。

(二)心房颤动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考虑电转复:①心房颤动病史<1年者,既往窦性心率不低于60/分;②心房颤动后心力衰竭或心绞痛恶化和不易控制者;③心房颤动伴心室率较快,且药物控制不佳者;④原发病(例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已得到控制,心房颤动仍持续存在者;⑤风湿性心脏病瓣膜置换或修复后36个月以上,先天性心脏病修补术后23个月以上仍有心房颤动者;⑥预激综合征伴发的心室率快的心房颤动应首选电复律。

下列情况不适于或需延期电转复:①病情危急且不稳定,例如严重心功能不全或风湿活动,严重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失衡;②心房颤动发生前心室率缓慢,疑诊病窦综合征或心室率可用药物控制,尤其是老年患者;③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房颤动;④不能耐受预防复发的药物,如胺碘酮、普罗帕酮等。

以上所列适应证和禁忌证都是相对的,在临床上需全面评估患者的情况,权衡利弊。

(三)心房扑动

心房扑动是一种药物难以控制的快速型心律失常。当心房扑动以11比例下传时,心室率快,可导致血流动力学迅速恶化,甚至危及生命,电复律往往会取得成功,因而心房扑动是同步电复律的最佳适应证,成功率几乎100%,且所需电能较小。

(四)室上性心动过速

绝大多数室上性心动过速不需要首选电复律。如果其他处理不能纠正室上性心动过速,且因发作持续时间长使血流动力学受到影响,例如出现低血压时,应立即电复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