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诊断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诊断


根据ARDS柏林定义,满足如下4项条件方可诊断ARDS

1.明确诱因下1周内出现的急性或进展性呼吸困难。

2.胸部X线平片/胸部CT显示双肺浸润影,不能完全用胸腔积液、肺叶/全肺不张和结节影解释。

3.呼吸衰竭不能完全用心力衰竭和液体负荷过重解释。如果临床没有危险因素,需要用客观检查(如超声心动图)来评价心源性肺水肿。

4.低氧血症根据PaO2/FiO2确立ARDS诊断,并将其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3种。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氧合指数中PaO2的监测都是在机械通气参数PEEP/CPAP不低于5cmH2O的条件下测得;所在地海拔超过1000m时,需对PaO2/FiO2进行校正,校正后的PaO2/FiO2=PaO2/FiO2)×(所在地大气压值/760)。

轻度:200mmHgPaO2/FiO2300mmHg

中度:100mmHgPaO2/FiO2200mmHg

重度:PaO2/FiO2100mmHg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鉴别诊断】

上述ARDS的诊断标准是非特异的,建立诊断时必须排除大面积肺不张、心源性肺水肿、高原肺水肿、弥漫性肺泡出血等,通常能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检和X线胸片、心脏超声及血液化验等作出鉴别。心源性肺水肿患者卧位时呼吸困难加重,咳粉红色泡沫样痰,肺湿啰音多在肺底部,对强心、利尿等治疗效果较好;鉴别困难时,可通过测定PAWP、超声心动图检测心室功能等作出判断并指导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