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业致癌因子

(二)职业致癌因子


已被确认的致人类肺癌的职业因素包括石棉、砷、铬、镍、铍、煤焦油、芥子气、三氯甲醚、氯甲甲醚、烟草的加热产物以及铀、镭等放射性物质衰变时产生的氡和氡子气,电离辐射和微波辐射等。这些因素可使肺癌发生危险性增加330倍。接触石棉者的肺癌、胸膜和腹膜间皮瘤的发病率明显增高,潜伏期可达20年或更久。此外,铀暴露和肺癌发生之间也有很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小细胞肺癌,吸烟可明显加重达一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