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一)概述(大纲未要求)★★★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ITP属于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为最常见的一种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特点为血小板寿命缩短,骨髓巨核细胞增多但成熟障碍,血小板更新率加速。临床上分急性型和慢性型。急性型多见于儿童,慢性型好发于青年女性。

(七)治疗(zydg-95-26;zldg-61-10;xz)★★★★★

血小板明显减少、出血严重者,应避免应用减少血小板数量和抑制血小板功能的药物。

1.严重血小板减少的处理 严重血小板减少是指血小板<(10~20)×109/L,多有黏膜血疱,发病常较急,应予紧急处理。

(1)血小板成分输注。

(2)大剂量免疫球蛋白0.4g/(kg/d),静脉滴注,连续用5天。

(3)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10~20mg/d或甲泼尼龙1g/d,连续用3~5天。

(4)血浆置换。

2.慢性ITP的处理

1)糖皮质激素:为首选药物,其作用机制为:①可减少血小板抗体的生成,抑制抗体与血小板的结合,阻滞单核–巨噬细胞对结合抗体的血小板的清除作用,使血小板寿命延长;②降低毛细血管脆性,改善出血症状;③刺激骨髓造血及血小板向外周血的释放。

以泼尼松效果较好。每天用量初为1~1.5mg/kg,一次顿服。待血小板恢复正常或接近正常后逐渐缓慢减量。小剂量(5~10mg/d)维持治疗3~6个月。少数患者可根据情况选用氢化可的松或甲泼尼龙。

2)脾切除:脾切除是治疗本病的有效方法之一。

(1)其机制为:①减少血小板抗体的产生;②去除血小板破坏的主要场所。

(2)脾切除的指征为:①糖皮质激素治疗3~6个月无效者;②糖皮质激素治疗有效,但发生对激素的依赖性,停药或减量后复发或需较大剂量(15mg/d以上)才能维持者;③对糖皮质激素应用有禁忌者;④51Cr核素标记扫描显示血小板破坏主要在脾脏者。

(3)脾切除的禁忌证有:①患有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不能耐受者;②妊娠期;③年龄小于6岁者(学龄前儿童)。

3)免疫抑制剂治疗:一般不做首选治疗。其应用指征为:①对糖皮质激素或脾切除治疗效果不佳者;②不能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或脾切除者;③初治后数月或数年复发者。常用药物:①长春新碱每次1~2mg,每周一次静脉滴注,连续用4~6周;②环磷酰胺每天口服50~100 mg,3~6周为一疗程,出现疗效后逐渐减量,维持4~6周;③硫唑嘌呤每天口服100~200mg,3~6周为一疗程,随后以25~50mg/d维持8~12周。后两类药物需用4~6周以上,毒副作用较大。

4)其他:达那唑300~600 mg/d,分次口服,疗程在2个月以上。应注意肝功能变化。

摘自《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第1卷673页,更多内容请翻阅正版《张博士医考红宝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