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内膜癌的治疗原则,应根据临床分期、癌细胞的分化程度,患者周身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主要有手术、放疗、化疗及其他药物等综合治疗。
一、手术治疗 手术可明确病灶范围,正确进行临床分期,以正确决定手术范围。Ⅰ期者通常作筋膜外全子宫切除加双侧附件切除术;Ⅱ期者则作广泛性子宫切除术加双侧盆腔淋巴结清扫术。Ⅲ、Ⅳ期者,凡有手术可能则先手术,尽量切除病灶,缩小瘤体,术后辅以放疗或孕激素治疗。否则,宜先行孕激素、放疗或化疗待有手术可能时再手术。术后仍需辅以其他治疗。
二、放射治疗 腺癌对放疗敏感度不高,单纯放疗效果不佳。
三、放疗加手术治疗 放疗与手术合并治疗,是历年来争论很多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术前加用放疗的好处是:①可使肿瘤的体积缩小,利于手术;②灭活癌细胞,减少手术后复发和远处转移的可能性;③减少感染的机会。故能提高手术治愈率。对于癌已深浸肌层、细胞分化不良者,术前腔内放疗,术后还应加用体外照射。
四、孕激素治疗 多用于手术或放疗后复发或转移的病例,也用于腺癌分化好、早期、年轻、需要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
五、抗雌激素药物治疗 三苯氧胺(tamoxifen) 为一种非甾体类抗雌激素药物,本身有轻微雄激素作用。它与雌二醇竞争雌激素受体(ER),占据受体而起抗雌激素的作用。
六、化疗 多用于晚期或复发转移患者。有条件能进行癌组织PR、ER测定者,当受体阳性时首选孕激素治疗;当受体阴性时,则更多采用化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