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窘迫处理

胎儿窘迫处理

(1)慢性胎儿窘迫:应针对病因处理,视孕周、胎儿成熟度和窘迫的严重程度决定处理。
  ①定期作产前检查者,估计胎儿情况尚可,应嘱孕妇多取侧卧位休息,争取胎盘供血改善,延长孕周数。
   ②情况难以改善,接近足月妊娠,为减少宫缩对胎儿的影响,可行剖宫产。
   ③距离足月妊娠越远,胎儿娩出后自下而上可能性越小,将情况向家属说明,保守治疗延长孕周。由于胎儿胎盘功能不佳,胎儿发育受影响,预后较差。
  (2)急性胎儿窘迫
   ①宫口开全,胎先露已达坐骨棘平面以下3cm者,吸氧同时尽快助产经阴道娩出胎儿。
   ②宫口尚未开全,胎儿窘迫不严重,吸氧(面罩供氧),同时嘱产妇左侧卧位,观察10分钟,若胎心率变为正常,继续观察是否能转为正常。病情紧迫或经上述处理无效,应立即剖宫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