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咨询、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与胎儿干预

遗传咨询、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与胎儿干预


出生缺陷(birth defects)指出生前已经存在(在出生前或生后数年内发现)的结构或功能异常,其产生原因包括遗传、环境及二者共同作用。提高人口素质,实行优生优育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出生缺陷的防治越来越受到重视。遗传咨询、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是出生缺陷防治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

出生缺陷可以分三类:由于胎儿本身发育异常导致胎儿的结构和功能畸形,如肢体挛缩导致的弯曲变形、发育不良。子宫内环境发生改变导致胎儿结构的畸形,如羊水过少导致胎儿肢体畸形。发育正常的胎儿遭受外界的损害,阻断了正常的发育过程。如妊娠早期的胎膜早破,导致胎儿肢体变形。胎儿畸形常表现为多器宫、多系统的畸形或功能异常。

出生缺陷的防治可分三级:一级预防是受孕前干预,防止出生缺陷胎儿的发生。二级预防产前干预,是在出生缺陷胎儿发生之后,通过各种手段检出严重缺陷的胎儿,阻止出生;或通过胎儿干预,矫正畸形。三级预防是产后干预,在缺陷胎儿出生之后,及时诊断,给予适宜的治疗,防止致残。遗传咨询、产前遗传学筛查和产前诊断是出生缺陷一级和二级防治的主要方法。三级防治不在本章讨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