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急性阑尾炎治疗

妊娠期急性阑尾炎治疗

【治疗】

妊娠期急性阑尾炎一般不主张保守治疗。一旦确诊,应在积极抗感染治疗的同时,立即手术治疗,尤其在妊娠中、晚期。高度怀疑急性阑尾炎,若一时难以确诊,特别是病情继续进展者,应放宽剖腹探查指征,及时果断采取手术治疗,以免贻误病情。

1.手术治疗 妊娠早期可取麦氏切口,若诊断不能肯定时行下腹正中纵切口,有利于术中操作和探查;也可以行腹腔镜手术。妊娠中、晚期宜取右侧腹直肌旁切口。将手术床向左倾斜约30°,使子宫左移,便于暴露阑尾。术中操作应轻柔,尽量避免刺激子宫。妊娠晚期需同时剖宫产时,应选择有利于剖宫产手术的下腹正中纵切口。

为减少对子宫刺激,最好不放置腹腔引流,以防引起早产。若腹腔炎症严重而局限,阑尾穿孔,盲肠壁水肿,可放置引流管。

除非有产科急诊指征,原则上仅处理阑尾炎而不同时行剖宫产手术。下述情况可先行剖宫产:①术中暴露阑尾困难;②阑尾穿孔并发弥漫性腹膜炎,盆腔感染严重,子宫已有感染征象;③近预产期或胎儿基本成熟,已具宫外生存能力。

2.术后处理 需继续妊娠者,应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广谱抗生素,继续抗感染治疗。本病厌氧菌感染占75%90%,应选择针对厌氧菌的抗生素。建议选用甲硝唑并同时与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配伍使用。术后34日内应给予抑制宫缩药及镇静药等保胎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