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IP综合征治疗

HELIP综合征治疗

【治疗】

HELIP综合征应住院治疗,按重度子痫前期治疗,在此基础上的其他治疗包括:

1.肾上腺皮质激素 血小板<50×109/L考虑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可使血小板计数、乳酸脱氢酶、肝功能等各项参数改善,尿量增加,平均动脉压下降,并可促使胎儿肺成熟。妊娠期每12小时静脉滴注地塞米松10mg,产后应继续应用3次,以免出现血小板再次降低、肝功恶化、少尿等危险。

2.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50×109/L且血小板数量迅速下降或存在凝血功能障碍时应考虑备血及血小板;<20×109/L或剖宫产时或有出血时,应输注浓缩血小板、新鲜冻干血浆。但预防性输注血小板并不能预防产后出血的发生。

3.产科处理

1)终止妊娠的时机:孕龄32周或胎肺已成熟、胎儿窘迫、先兆肝破裂及病情恶化者,应立即终止妊娠;病情稳定、妊娠<32周、胎肺不成熟及胎儿情况良好者,应考虑对症处理、延长孕

周,通常在期待治疗4日内终止妊娠。

2)分娩方式:HELLP综合征不是剖宫产指征,分娩方式依产科因素而定。

3)麻醉选择:因血小板减少,有局部出血危险,故阴部阻滞和硬膜外麻醉禁忌,阴道分娩宜采用局部浸润麻醉,剖宫产采用局部浸润麻醉或全身麻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