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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受增大子宫影响,常使肠梗阻失去典型症状和体征,且这些症状容易与妊娠本身引起的胃肠道症状相混淆,加大诊断难度。肠梗阻主要症状包括:持续性或阵发性腹部绞痛,伴恶心、呕吐、腹胀、停止排气排便等。查体腹部可见肠型、肠蠕动波,听诊肠鸣音亢进、呈高调金属音,可闻及气过水声,叩诊呈鼓音,有腹部振水音,腹部压痛,严重者可有反跳痛和肌紧张。对怀疑肠梗阻的患者应行腹部X线检查,出现肠管扩张并有气液平面的肠袢有利于诊断。
「治疗」
原则是纠正肠梗阻引起的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衡,解除肠梗阻和进行恰当的产科处理。
1.保守治疗 包括禁食及胃肠减压,根据脱水程度、尿量、尿比重、血清离子及血气结果,相应补充液体和电解质;应用广谱抗生素防治感染,首选氨苄西林或头孢菌素类,并加用甲硝唑。
2.手术治疗 是否手术取决于肠梗阻类型及严重程度。绞窄性肠梗阻一经确诊应立即手术。单纯性粘连性肠梗阻、不完全性和麻痹性肠梗阻可在严密观察下保守治疗12~24小时,仍不缓解应行手术治疗。
3.产科处理 肠梗阻经非手术治疗缓解者,可继续妊娠。肠梗阻发生于妊娠早期需手术治疗者,应先行人工流产,部分患者流产后梗阻可自行缓解。发生于妊娠中期,若无产科指征不必终止妊娠,术前术后应积极保胎治疗。妊娠晚期尤其是孕34周以后,估计胎儿肺已成熟,可先行剖宫产术再行肠梗阻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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