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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妊娠期处理 ITP患者一旦妊娠一般不必终止,只有当严重血小板减少未获缓解者,在妊娠初期就需要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可考虑终止妊娠。妊娠期间治疗原则与单纯ITP患者相同,用药时尽可能减少对胎儿的不利影响。除支持疗法、纠正贫血外,可根据病情进行下述治疗:(1)肾上腺皮质激素:是治疗ITP的首选药物。孕期血小板<50×109/L、有出血症状,可用泼尼松40~100mg/d.待病情缓解后逐渐减量至10~20mg/d维持。该药能减轻血管壁通透性,减少出血,抑制抗血小板抗体的合成及阻断巨噬细胞破坏已被抗体结合的血小板。
(2)输入丙种球蛋白:可竞争性抑制单核巨噬细胞系统的Fc受体与血小板结合,减少血小板破坏。大剂量丙种球蛋白400mg/(kg.d),5~7日为一疗程。
(3)脾切除:激素治疗血小板无改善,有严重出血倾向,血小板<10×109/L,可考虑脾切除,有效率达70%~90%.手术最好在妊娠3~6个月间进行。
(4)输血小板:输入血小板会刺激体内产生抗血小板抗体,加快血小板破坏。因此,只有在血小板<10×109/L、有出血倾向、为防止重要器官出血(脑出血)时,或手术、分娩时应用。可输新鲜血或血小板。
(5)其他:免疫抑制剂及雄激素在妊娠期不主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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