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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代将肝炎病毒传播到下一代,称为垂直传播。以乙型病毒性肝炎的垂直传播为主。
(1)甲型病毒性肝炎(viral hepatitis A):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经粪–口途径传播。HAV不能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故孕期患病不必人工流产或引产。但妊娠晚期患甲型肝炎,分娩过程中接触母体血液或受粪便污染可使新生儿感染。
(2)乙型病毒性肝炎(viral hepatitis B):母婴传播是HBV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母婴传播引起的HBV感染在我国约占婴幼儿感染的1/3.母婴传播有3种途径:1)宫内传播:应用分子杂交法在引产胎儿肝、脾、肾、胎盘等组织中均检出HBV-DNA,证明宫内感染的存在。近年研究证明,HBV宫内感染率为9.1%~36.7%.宫内传播的机制尚不清楚,可能由于胎盘屏障受损或通透性增强引起母血渗漏造成。
2)产时传播:是HBV母婴传播的主要途径,占40%~60%.胎儿通过产道时吞咽含HBsAg的母血、羊水、阴道分泌物,或在分娩过程中子宫收缩使胎盘绒毛破裂,母血漏入胎儿血循环。只要有10-8ml母血进入胎儿体内即可使胎儿感染。
3)产后传播:与接触母乳及母亲唾液有关。据报道,当母血HBsAg、HBeAg、抗HBc均阳性时,母乳HBV-DNA出能紊乱。慢性乙、丙型肝炎患者易发生HGV感染。
「诊断」
妊娠期诊断病毒性肝炎与非孕期相同,但比非孕期困难。发生在妊娠早期的早孕反应所致的消化道症状较明显,妊娠剧吐常有转氨酶升高,此时患肝炎常被忽视。妊娠晚期可伴有其他因素引起的肝功能异常,诊断亦较非孕期困难。应根据流行病学详细询问病史,结合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进行综合判断。
1.病史 有与病毒性肝炎患者密切接触史,半年内曾接受输血、注射血制品史等。
2.临床表现 妊娠期出现不能用早孕反应或其他原因解释的消化系统症状,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胀、肝区痛、乏力、畏寒、发热等,部分患者有皮肤巩膜黄染、尿色深黄。妊娠早、中期可触及肝大,并有肝区叩击痛。妊娠晚期受增大子宫影响,肝脏极少被触及。
3.实验室检查(1)肝功能检查:血清ALT增高,如能除外其他原因,特别是数值很高(大于正常10倍以上)、持续时间较长,对病毒性肝炎有诊断价值。血清胆红素在17μmol/L(1mg/dl)以上、尿胆红素阳性、凝血酶原时间的测定等,均有助于肝炎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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