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病因

过期妊娠-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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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妊娠-病因

平时月经周期规则,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294日)尚未分娩者,称为过期妊娠(postterm pregnancy)。其发生率占妊娠总数的3%~15%过期妊娠使胎儿窘迫、胎粪吸入综合征、过熟综合征、新生儿窒息、围生儿死亡、巨大儿以及难产等不良结局发生率增高,并随妊娠期延长而增加。

「病因」

过期妊娠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

1.雌、孕激素比例失调 内源性前列腺素和雌二醇分泌不足而孕酮水平增高,导致孕激素优势,抑制前列腺素和缩宫素的作用,延迟分娩发动,导致过期妊娠。

2.头盆不称 部分过期妊娠胎儿较大,导致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使胎先露部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内口,反射性子宫收缩减少,容易发生过期妊娠。

3.胎儿畸形 如无脑儿,由于无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发育不良或缺如,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产生不足,胎儿肾上腺皮质萎缩,使雌激素的前身物质16α-羟基硫酸脱氢表雄酮不足,从而雌激素分泌减少;或小而不规则的胎儿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内口诱发宫缩,导致过期妊娠。

4.遗传因素 某家族、某个体常反复发生过期妊娠,提示过期妊娠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胎盘硫酸酯酶缺乏症(placental sulfatase deficiency)是一种罕见的伴性隐性遗传病,可导致过期妊娠,其发生机制是因胎盘缺乏硫酸酯酶,胎儿肾上腺与肝脏产生的16α-羟基硫酸脱氢表雄酮不能脱去硫酸根转变为雌二醇及雌三醇,从而使血雌二醇及雌三醇明显减少,降低子宫对缩宫素的敏感性,使分娩难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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