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预防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预防

【预防】

预防早产:加强高危妊娠和分娩的监护及治疗;对欲行剖宫产或提前分娩者,应准确测量双顶径和羊水中L/S值,以判定胎儿大小和胎肺成熟度。促进胎肺成熟:对孕2434周需提前分娩或有早产迹象的胎儿,出生前24小时至出生7天前给孕母肌内注射地塞米松或倍他米松,可明显降低RDS的发病率和病死率。PS对胎龄3032周的胎儿,力争生后30分钟内常规应用,若条件不允许也应争取24小时内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