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注意事项与患者教育

用药注意事项与患者教育

1.首先明确抗生素对导致感冒和流感的病毒均无作用!但病毒与细菌感染密切相关,当感冒时,病毒在咽喉部繁殖引起发炎,咽喉部细胞失去抵抗力,细菌会趁机繁殖,并发机会性细菌感染(如化脓性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和肺炎),表现为高热不退、呼吸急促、疼痛、咳嗽、咳痰等症状。此时,往往要服用抗生素(如氨苄西林、头孢氨苄、头孢呋辛、阿奇霉素)。抗生素可通过杀灭或抑制细菌成长而起到抗感染作用。但应严格控制联合应用抗生素的指征(C反应蛋白阳性,白细胞计数和中性粒细胞计数升高),没有并发细菌感染的症状、体征和证据时不应服用处方抗生素,凭执业医师处方或在医师、药师指导下应用。

2.鉴于治疗感冒药的成分复杂,对服用含有抗过敏药制剂者,不宜从事驾车、高空作业或操作精密仪器等工作;含有鼻黏膜血管收缩药(盐酸伪麻黄碱)的制剂,对伴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肺气肿、青光眼、前列腺增生者需慎用;含有右美沙芬的制剂对妊娠初始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服用含有解热镇痛药制剂时应禁酒,同时注意对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血小板减少症、有出血倾向者、上消化道出血和(或)穿孔病史者,应慎用或禁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重症肺炎呼吸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含有可待因和右美沙芬的感冒药物,因为可待因和右美沙芬的中枢镇咳作用可影响痰液的排出。青光眼患者不建议使用伪麻黄碱作为局部用药。

3.由于非处方感冒药物在2岁以下幼儿中应用的安全性尚未被确认,因此不能用于幼儿的普通感冒。若其症状必须应用药物控制,则应使用国家药政部门批准在幼儿中使用的药物。对2岁婴幼儿尽量避免服用含有减鼻充血剂伪麻黄碱、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盐酸麻黄碱的抗感冒药,或含有抗过敏药苯海拉明、溴苯那敏、氯苯那敏的镇咳药。25岁的儿童,伪麻黄碱的剂量为成人的1/4612岁的儿童,伪麻黄碱的剂量为成人的1/2,尽量使用糖浆或混悬液制剂。儿童忌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药物以及其他水杨酸制剂,因为此类药物与流感的肝脏和神经系统并发症即Reye综合征相关,偶可致死。

4.感冒一般为自限性,病程多在1周左右,无严重症状者可不用或少用药。注意休息,多饮白开水、橘汁水或热姜糖水。并避免过度疲劳和受凉,平时应到室外活动,增加身体御寒能力,依据气候变化增减衣服,常开窗户,注意室内通风和清洁,勤晒被褥。常作深呼吸换气。适宜营养,补充维生素,进食后以温开水或温盐水漱口,保持口鼻清洁。

5.感冒药连续服用不得超过7天,服用剂量不能超过推荐的剂量,在连续服用1周后症状仍未缓解或消失者,应去医院向医师咨询。

6.流感时,在发病36h48h内尽早开始抗流感病毒药物治疗。虽然有资料表明发病48小时后使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亦可以有效,但是大多数研究证明早期治疗疗效更为肯定。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与普通感冒不同,目前已有特异性抗流感病毒药物。流感患者只要早期应用抗病毒药物,大多不再需要对症治疗(解热镇痛、缓解鼻黏膜充血、抗过敏、止咳等药物)。如果使用,应提高针对性,不一定都用复方制剂。

7.加强预防接种,流感疫苗是其他方法不可替代的最有效预防流感及其并发症的手段。疫苗需每年接种方能获有效保护,疫苗毒株的更换由WHO根据全球监测结果来决定。且必须与当前流行毒株的型别基本匹配,高危人群应当优先接种。由于药物预防不能代替疫苗接种,也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耐药性产生,建议抗流感病毒药物预防只能作为没有接种疫苗或接种疫苗后尚未获得免疫能力的高合并症风险人群的紧急临时措施。

8.孕产期妇女在出现流感样症状之后,即可尽早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奥斯他韦和扎那米韦进行抗病毒治疗,同时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发热对孕妇和胎儿均有不利影响,可用对乙酰氨基酚退热。妊娠3个月内禁用愈创木酚甘油醚。哺乳期妇女尽量不使用苯海拉明、马来酸氯苯那敏、金刚烷胺等,因为这些药物能通过乳汁影响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