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安全、有效、稳定、经济的药品,其基本前提必须是质量合格。控制药品质量的标准一般包括法定标准、企业标准和研究用标准三类。药典是法定标准,每隔几年修订或增补,是动态发展的,作为基本标准亦为最后裁决标准,是在安全、有效前提下可正常生产、使用药品的质量标准,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是最高技术标准,所用的检测方法不一定是当时最先进的手段,而要受国家经济状况、科技实力和相关人员素质等因素制约。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药典标准不完全一样,收载的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范围均有一定差异。药品质量标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用药安全,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促进产业发展及提升监管水平的需要。
药品生产是将物料加工转换成产品的一系列过程,产品质量基于物料的质量,形成于药品生产的全过程。物料包括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药师应关注药品的质量与安全。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对药品、药用辅料、药包材进行质量抽验,分别从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抽样,对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予以公告(药品质量公告),详情可查阅CFDA网站。相关省(区、市)食药监管部门会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对有关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依法进行查处。我国是仿制药大国,应用仿制药可使更多的人受益,如何把好药品质量关,遴选药品时不能单纯只考虑最易比较的药价,而忽略质量。药师在临床实践中,可从药品的贮存、调配、使用等角度开展药品的适用性评价,加强与医护及药厂的沟通,保证将合格的药品用于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