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召回制度

药品召回制度

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1210公布并施行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调剂于临床科室、患者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退回药品供应商的行为。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药品。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医疗机构药品召回流程为:

1)当需召回的情形发生时,由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决定召回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商、召回范围、召回级别、主要执行人员等。

2)质量部人员负责药品召回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布置实施召回方案,监督各部门的执行,决定或请示决定紧急事项的处理,保持与医疗部门、药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供应商的联系,调查导致召回的原因。

3)药剂科各部门负责将药品收回,连同本部门药品统一退回库里。

4)药库负责接受各部门退回的药品。将退库药品视同进货药品验收,验收后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召回药品单独存放。召回结束后,汇总为《药品召回记录》,上报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小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审批后,签署意见。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1210公布并施行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调剂于临床科室、患者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退回药品供应商的行为。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药品。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医疗机构药品召回流程为:

1)当需召回的情形发生时,由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决定召回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商、召回范围、召回级别、主要执行人员等。

2)质量部人员负责药品召回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布置实施召回方案,监督各部门的执行,决定或请示决定紧急事项的处理,保持与医疗部门、药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供应商的联系,调查导致召回的原因。

3)药剂科各部门负责将药品收回,连同本部门药品统一退回库里。

4)药库负责接受各部门退回的药品。将退库药品视同进货药品验收,验收后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召回药品单独存放。召回结束后,汇总为《药品召回记录》,上报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小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审批后,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