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药源性疾病的药物因素

引起药源性疾病的药物因素

1.与药理作用有关的因素

不良反应、药物过量、毒性反应、继发反应、后遗效应、致癌作用、致畸作用、致突变作用均可能引起药源性疾病。

2.药物相互作用因素

1)药物配伍变化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注射剂混合时,可发生某些物理或化学反应而产生沉淀。值得注意的是,有时沉淀不明显,也可导致严重ADR发生。

溶解度小的药物在生产注射液时需使用增溶剂,如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用50%乙醇做溶剂,当与其他注射剂混合时,由于乙醇被稀释,氢化可的松可析出不易察觉的沉淀,引起不良反应。

2)药动学的相互作用

影响吸收 两种药品同时使用,如果其中一种药能影响胃排空,就可能影响第二种药抵达肠道的时间,延缓或加速第二种药品的吸收。

影响分布 不同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力不同。当两种药物合用时,结合力强的药物可把结合力弱的药物置换出来,使游离型药物的比例增高,引起不良反应。如氟西汀和华法林或洋地黄毒苷同服,氟西汀与血浆蛋白的结合力强,可取代与血浆蛋白结合的华法林或洋地黄毒苷,使华法林或洋地黄毒苷的游离血浆浓度升高,超出安全范围引起药源性疾病。

影响代谢 两种药品联合使用,如果一种药抑制第二种药的代谢酶,则会造成第二种药积累,药效增强,可能导致药源性疾病发生。反之,如果一种药诱导第二种药的代谢酶,则会造成第二种药的血药浓度降低,疗效减弱。

影响排泄 许多药物由肾小管以主动转运方式排泌入原尿液中。有些药物具有竞争排泌作用,占据排泌通道,阻碍其他药物的正常排泄。

3)药效学的相互作用

改变组织或受体的敏感性 一种药物可改变组织或受体对另一种药物的敏感性。例如,排钾利尿药可降低血钾浓度,增加心脏对强心苷的敏感性,两种药合用容易发生心律失常。长期服用胍乙啶,使肾上腺素受体的敏感性增强,故长期服用胍乙啶的患者,按推荐剂量使用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时,它们的升压作用加强。

对受体以外部位的影响 这种相互作用与受体无关。如麻醉性镇痛药、乙醇、抗组胺药、抗抑郁药、抗惊厥药可加强催眠药的作用。

3.药物制剂因素

1)药品赋形剂、溶剂、稳定剂或染色剂等因素

例如:胶囊中色素常可引起固定性药疹;2006年我国发生的亮菌甲素事件是由于用二甘醇代替丙二醇造成的。

2)药物副产物、分解产物所致的药源性疾病

例如:阿司匹林中的副产物,乙酰水杨酰水杨酸和乙酰水杨酸酐能引起哮喘、慢性荨麻疹等药源性疾病,据报道其发生率约为4%阿司匹林的制剂标准中,游离水杨酸的限度为<0.05%,但由于运输、储藏的原因,游离水杨酸的含量可达0.97%;使用这种分解产物高的阿司匹林,能够引起腹痛。散瞳药和缩瞳药,常会引起慢性滤泡性结膜炎,其原因为配制眼药过程中pH值的改变影响了该药的稳定性,产生分解产物直接刺激组织,逐渐形成慢性结膜炎。阿托品和毛果芸香碱分解产物都有刺激性。从静脉注射用高纯度蔗糖及甜菜糖中,都可分离出多糖类化合物,其含量为10100μg/g,输注此种原料药制成的转化糖溶液,偶可观察到的过敏样反应可能与此物有关。

3)污染物、异物所致的药源性疾病

由于污染物引起的药源性疾病以生化制品及生物制品较多,如:血液制品引起的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的传播途径为血液传播,包括输血、使用血液制品、静脉吸毒及血液透析等。②输液中颗粒物引起的药源性疾病主要有肺部异物肉芽肿。

4.药物的使用

除上述诸多因素外,药物性损害尚与药物使用不当有关。用药剂量过大,疗程过长,滴注速度过快,用药途径错误,配伍不当,重复用药,忽视用药注意事项和禁忌证等均可诱发药物性损害。例如,庆大霉素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与其血药浓度有关,故中国药典规定该药用于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不得静脉注射,如果直接静脉注射则易引起呼吸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