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安全合理用药,维护公众健康的活动中应对物质滥用的危害性有更深入的了解。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简称为“物质滥用”,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危害性不仅在于造成个体的严重损害,而且会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精神活性物质通常是指能影响精神活动的物质,包括违禁物质及非违禁物质。违禁物质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等,如镇静催眠药,含有可待因和麻黄素的镇咳类处方药等;非违禁物质如烟、酒精等。全球疾病和伤残负担的很大部分归结于精神活性物质的使用,这种物质使用包括各种程度和形式的偶尔使用和长期使用,而与物质使用相关的负担中大部分是由物质依赖性引起的。物质依赖性是一些精神活性物质(或药物)具有的特殊神经精神毒性。依赖性物质不仅能引起令人愉快的意识状态,而且会引起人出现对欣快感的强烈渴求,迫使人们无止境的追求用药,导致人们非医疗目的自行反复、大量的使用,即“物质滥用”或“药物滥用”。
精神物质滥用的主要危害可分为4类。一是对健康的长远影响,如酒精导致肝硬化及其他慢性疾病;二是急性和短期效应,如阿片类和酒精过量使用导致中毒;三是不良社会后果导致的紧急社会问题,如人际关系的突然破裂或被捕;四是导致长远社会问题,如不能工作或不能履行家庭义务。
少年和青壮年是生理心理发展的重要时期,但这一时期也容易染上药物滥用习惯和成瘾。在美国每天约有3000名青少年尝试吸烟,我国部分地区调查显示23.6%的中小学生尝试过吸烟。一些青年人已经知道药物滥用具有成瘾性及滥用会造成危害,但仍然滥用的原因是他们过低估计了这种危害的程度和认为比较容易戒断,而对戒断又信心不足。大多数十几岁或刚过20岁的药物滥用者在成人后停止滥用,但有些人则不是这样,甚至有些人还会滥用其他新出现的药物。约25%的吸烟者、33%的大麻滥用者和70%的可卡因滥用者是从17岁以后开始滥用的。在这个时期,个人、社会和人口学因素(教育、工作和家庭环境等)均对药物滥用产生影响。老年人由于生理、心理、慢性疾病、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物质滥用。酗酒在50岁以上人群的物质滥用问题中最为主要,处方药物使用错误也是老年人群中一个重要的问题。睡眠障碍及慢性疼痛是老年人常见疾病及综合征,镇静催眠药物及镇痛药物的适当使用对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但如果不适当使用会导致药物成瘾,药物相互作用增加,甚至严重的不良反应。
药物滥用的诊断及治疗应在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药师可在预防及患者教育工作中发挥作用:①严格执行对镇静催眠药物及镇痛药物的管制,不向无处方的患者发药,同时也应警惕频繁取该类药品的患者,明确诊断及用药目的,必要时应联系处方医生;②一些感冒药、止咳药水中也含有麻黄素、可待因等精神药物,应避免长期使用;③关注老年人镇静催眠药物的使用,尤其地西泮等长效药物,可询问患者是否初次使用,对于新发诊断睡眠障碍的患者,可建议短效非苯二氮?类镇静药物,并且按需服用;④对已经发生药物滥用的患者,应告知其危害性,建议患者接受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