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1)用于高血压,普通制剂一次100~200mg,一日2次;缓释制剂一次47.5~95mg,一日1次;控释制剂一日100mg,早晨顿服或遵医嘱。(2)用于心绞痛、心律失常、肥厚型心肌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普通制剂一次25~50mg,一日2~3次,或一次100mg,一日2次;缓释制剂一次95~190mg,一日1次;控释制剂一日0.lg,早晨顿服。(3)用于心力衰竭,应在使用洋地黄或
利尿剂、ACEI等抗心力衰竭治疗基础上使用本品。
静脉注射:由于注射给药易出现心率、血压及心搏出量的急剧变化,故应在心电监测下 慎用。(1)用于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立即静脉给药一次5mg,可在间隔2min后重复给予,直到最大剂量一次15mg。之后15min开始口服本品,一次25~50mg,每隔6~12h给予1次,共24~48h,以后50~100mg,一日2次。有下列情况的患者不能立即静脉给药:心率< 70次/min,收缩压<ll0mmHg,或一度房室传导阻滞。(2)用于室上性快速型心律失常,初始以1~2mg/min的 速度静脉注射,一次5mg;如病情需要,可隔5min重复注射,总剂量10~15mg,注射后4~6h,心律失常已经控制,改用口服制剂维持,一日2~3次,一次剂量不超过50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