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标签及特别提示签

用法用量标签及特别提示签

调配药品时应根据患者情况加贴个体化用药方法的标签,不能只依赖药品说明书。应尽量在每种药品上分别贴上用法、用量、储存条件等标签,并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特别注意标识以下几点:药品通用名或商品名、剂型、剂量和数量;②用法用量;③患者姓名;④调剂日期;⑤贮存方法和有效期;⑥有关服用注意事项(如餐前、餐后、睡前、冷藏、驾车司机不宜服用、需振荡混合后服用等);⑦调剂药房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服药标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写明用法用量,如每日3次,每次2,不应写成每日23次,每次25mg

对需特殊保存条件的药品可加贴醒目标签,以提示患者注意,如210冷处保存、避光保存等。

还可加贴特殊提示的标签,如每日不超过6服药后不宜驾驶机动车、船等。

有条件者,可利用电脑系统为患者打印更为详尽的用药指导标签,包括患者姓名、药名(通用名)、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疗程、注意事项、保存条件、有效期、药房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