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商品名

药品的商品名

商品名是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名称,具有专有性质,不得仿用。药品的商品名是由制药企业自己进行选择的,它和商标一样可以进行注册和申请专利保护。含同样活性成分的同一药品,每个企业应有自己的商品名,不得冒用、顶替别人的药品商品名称。含有相同药物活性成分的药品,由于生产厂家的不同,可有多个商品名称。
药品商品名在选用时不能暗示药物的疗效和用途,且应简易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