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大纲———临床试验分期规定

执业药师考试大纲———临床试验分期规定

北京张博士医考执业药师考试大纲———临床试验分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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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分为I 、II、III 、IV期。
I 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
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
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 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
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北京张博士医考中
心搜集整理,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 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
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
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国家医考
网论坛bbs.guojiayikao.com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
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
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
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
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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