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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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张博士医考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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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申请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经本条例第十
五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购买许可证:(一)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
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二)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
使用需要证明。北京张博士医考搜索整理,请参考。
第十五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前款
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
证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购买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
由。北京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申请材料时,
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张博士医考论坛bbs.guojiayikao.com 第十六条
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的,无须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
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
钾的,无须备案。
第十八条经营单位销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查验购买许可证和经办
人的身份证明。对委托代购的,还应当查验购买人持有的委托文书。经营单位在
查验无误、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后,方可出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发现
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
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北京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
复印件应当保存2 年备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
5 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台
账,并保存2 年备查。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
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张博士医考论坛bbs.guojiayikao.com 易制毒
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章运输管理第二十条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
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
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
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
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北京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公安机关
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第二十一条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应当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合同,
货主是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货主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登记证书(成
立批准文件);货主是个人的,应当提交其个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还应当提交本
人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之日起10
日内,收到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之日起3 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
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运输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
理由。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
核查。
第二十二条对许可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发给一次有效的运输许可证。
对许可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发给3 个月有效的运输许可证;6 个月内运
输安全状况良好的,发给12个月有效的运输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应
当载明拟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情
况以及运输许可证种类。张博士医考论坛bbs.guojiayikao.com 第二十三条运输
供教学、科研使用的100 克以下的麻黄素样品和供医疗机构制剂配方使用的小包
装麻黄素以及医疗机构或者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购买麻黄素片剂6 万片以下、注射
剂l.5 万支以下,货主或者承运人持有依法取得的购买许可证明或者麻醉药品调
拨单的,无须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第二十四条接受货主委托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查验货主提供的运输许可证或
者备案证明,并查验所运货物与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品
种等情况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得承运。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人员应当自
启运起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公安机关应当在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
过程中进行检查。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因治疗疾病需要,患者、患者近亲属或者患者委托的人凭医疗机
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可以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药品制剂,但是不得超过医用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医用单张处方最大剂
量,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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