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临床常见病情的分类原则

针对临床常见病情的分类原则

为了帮助各位初级护师考生更好地备考复习,张博士医考小编专门整理了针对临床常见病情的分类原则如下:

Ⅰ类:

危急症,病人生命体征极不稳定。如得不到紧急救治,很快会危及生命,如心脏呼吸骤停、休克、昏迷、大出血、持续严重的心律失常、严重的呼吸困难、反复抽搐、急性重度中毒、致命性的创伤、大面积烧伤等。

Ⅱ类:

急重症,有潜在的危险,病情有可能急剧变化,需要紧急处理与严密观察,如胸痛怀疑心肌梗死,外科危重急腹症,突发剧烈头痛,严重创伤、烧伤,严重骨折,高热等。

Ⅲ类:

亚紧急,~般急诊,病人生命体征尚稳定,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如闭合性骨折、小面积烧伤等。

Ⅳ类:

非紧急,可等候,也可到门诊诊治,如轻、中度发烧,皮疹,皮擦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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