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诊断标准是怎样的?

妊娠合并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诊断标准是怎样的?

临床上根据本病的出血症状、血小板减少、骨髓巨核细胞增多、成熟障碍、血小板相关免疫球蛋白阳性,排除继发性血小板减少,为本病的主要诊断标准。1986年中华血液学会全国血栓与止血学术会议对本病的诊断标准为:

1.多次化验检查血小板减少。

2.脾脏不增大或轻度增大。

3.骨髓检查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

4.具备下列5项中任何一项者:

①泼尼松治疗有效;

②切脾治疗有效;

③血小板相关IgG增多;

④血小板相关C3增多。

⑤血小板寿命测定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