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药的原则-妇产科主治医师辅导精华

孕期用药的原则-妇产科主治医师辅导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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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药的原则是妇科主治医师考试的重要考点,相信广大考生都想知道,张博士医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孕期用药的原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应按照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

2、应选择对胚胎、胎儿危害小的药物;

3、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4、用药前应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尽量不用“孕产妇慎用”和“孕产妇禁忌”的药;

5、如可以局部用药有效的,应避免全身用药;

6、非病情必需,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药;

7、近临产期或分娩期用药时,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要考虑药物通过胎盘而对生产时的胎儿及出生后的新生儿的影响;

8、应使用多年广泛应用于孕妇的药物,尽量避免使用尚难确定对胚胎、胎儿、新生儿有无不良影响的药物,仅有理论上评价的药物慎用;

9、如母亲的疾病使胎儿染病时,应选用胎儿、羊水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药物浓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药物,母子同治;

10、可以通过DNA检测技术来区别、掌握在此期间能够安全使用何种药物. .

以上是孕期用药的原则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以上内容对孕期用药的原则有了更准确的认识!更多报考资讯请关注张博士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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