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大专学历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01 《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原件1份,并在下方粘贴两张小二寸白底照片; 报名成功通知单样式 02 (户口本、暂住证等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身份证明的依据,大陆考生不得使用护照报名); 身份证复印件样式 03 04 ●“学信网”上如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须提供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书》; 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认证样式 学历认证报告书样式 中专学历毕业证备案样式 05 ●“证件有效期”见身份证背面 ●“试用机构”信息参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 ●试用起止时间说明: 请考生务必按照本人真实情况进行填写,审核期间对试用期考核证明存疑的考生,应按所在考区考点要求提供相应辅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与工作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等辅助证明材料)。 06 试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或副本)/诊所备案证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单位公章; 07 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照片页、个人信息页及变更记录信息需全部复印);分页打印需所有复印件全部盖公章。 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样式 08 带教老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样式 09 《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10 《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资格证、执业证样式 11 现役军人需提供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盖章的审核证明(下载方式见文末) 12 村卫生室、卫生院无带教老师的,可由上级医疗机构出具带教老师, 须用上级医疗机构的带教老师资格证与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考核证明需加盖上级机构和本人所在单位公章各一个(两个章),并出具医联体证明,并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公章,无医联体证明的,需填写附件《上级医疗机构出具带教老师的证明》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公章,附件下载方式见文末; 13 报考执业医师短线加试(院前急救、儿科)的考生还需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新版样式如下(请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考生服务系统下载),军事医学加试无需填写; 14 另外: (1)报考中医类别传统医学师承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供《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 (2)“3+2学历”报考医师的考生,中专证、大专证均需提供,无三年中专证的,需提供学校证明和学籍档案。 (3)外省中专学历与本省学校存在联合办学的考生,除需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教委联合办学批文、招生名单和学历认证。 特别提醒 以下是试听课 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 中医/中西医 口腔 卫生资格考试 西医主治 中医/中西医主治 口腔主治 护士(师) (中)药学职称 执业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