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助理—口腔颌面外科学 急诊病史

口腔助理—口腔颌面外科学 急诊病史

急诊病史

急诊病史

急诊病史

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复诊病史可适当简化(如一开始即可提及原先确定的诊断)。同一疾病相隔3个月以上复诊者,原则上按初诊处理

急诊病史撰写要求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文字清晰、药名拼写无误,若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急诊病历记录

应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抢救危重患者时,应书写抢救记录

急诊病史记录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病史;2.体格检查;3.实验室检查;4.诊断;5.处理意见

急诊抢救病历

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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