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主治——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期、分娩期处理

妇产科主治——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期、分娩期处理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妇产科主治——考试会涉及到的知识点,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心搜集整理,请参考。


1.妊娠期处理


(1)对不宜妊娠者,应于妊娠12周前行人工流产。


(2)定期产前检查。


(3)防治心力衰竭。


2.分娩期处理


(1)心功能Ⅰ~Ⅱ级、胎儿不大、胎位正常,经阴道分娩。


(2)对有产科指征及心功能Ⅲ~Ⅳ级者,均应择期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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